鹽霧試驗的主要試驗條件
試驗液之配制:溶解試藥級氯化鈉蒸餾水(或總溶解固體量小于200 ppm以下的水中)調配
成濃度為5±1%的試驗液.此試驗液在35℃噴霧后,其收集液PH值應為6.5~7.3.且噴霧前,此試驗液不能含有態浮物.
注(1):氯化鈉不能含有銅興鎳的不純物,固體內的碘化鈉含量小于0.1%。因為不純物中可能含有腐蝕抑制劑,所以不純物總含量須小于0.3%。
(2):在33-35℃間測量比試驗液的比重應為1.0258-1.0402,在25℃測試時的比重則為1.0292-1.0443。此試驗液的濃度亦可得用硝酸銀液滴定法或其它方法標定。
(3):試驗液須以試藥級的鹽酸或氫氧化鈉稀溶液調整PH值,并以PH儀或其它可靠方法測量之,由于配制試驗液的水中含有二氧化碳,二氧化碳在水中的溶解度隨溫度改變而影響溶液的PH值,故須小心控制PH值,
PH值則可依下列任一方法調整:
①常溫配制試驗液,于35℃噴霧,因為溫度的上升高而使部份二氧化碳逸出溶液而升高PH值。故在常溫配制試驗液時PH值應調整在6.5內。才可以使收集液的PH值在6.5-7.2之間。
②PH值調整前,使試驗液先煮沸再冷至35℃,或維持在35℃溫度48小時。如此調整的PH值在35℃噴霧時,將不會產生太大的變化。
③先將水加熱至35℃以上,以去除溶解的二氧化碳,而后再調制試驗液并調整PH值,如此在35℃噴霧時,所調整的PH值也不會產生太大的變化。
(4):為避免噴霧嘴阻塞,此試驗液須過濾或小心傾斜注入鹽水桶,或于噴霧吸水管前端處裝上玻璃篩過濾。
鹽霧試驗的主要試驗條件之
設備:本試驗所需之設備為噴霧嘴、鹽水桶、試驗片支架、噴霧液收集容器、試驗室、
鹽水補給桶、壓力桶、壓縮空氣之供給設備與排氣設備等所構成,其裝置如圖1所示,并依照如下條件試驗。
4-1.鹽水噴霧試驗機與其所需的管路應采用鈍性材料,不能對噴霧之腐蝕試驗有影響或本身被腐蝕者。
4-2.噴霧嘴不可直接將試驗液噴向試樣,噴霧室頂部聚集之溶液不得滴在試驗片上。
4-3.試驗片滴下之試驗液不可流回鹽水桶,而再用與試驗。
4-4.壓縮空氣不能含有油脂及灰塵,所以須有空氣清凈器。空氣壓力須保持在1.00±0.01kgf/cm2,因為壓縮空氣于膨脹時,有吸熱現象,所以須事先預熱⑹如附表1,以獲取平均溫度的噴霧。注(6):預熱以增加壓縮空氣的溫度與濕度。
4-5.噴霧采取器其水平采取面積為80cm2,直徑約為10cm,置于試驗片附近(靠近噴霧嘴*近與*遠之處的兩個地方)。
4-6.噴霧液量以整個時間計算,在采取容器上,應每小時平均可收集1.0至2.0ml之鹽水溶液.噴霧液至少應收集16小時,以其平均值表不噴霧量。
4-7.試驗中鹽水桶,其氯化鈉溶液濃度應維持40-60g/L
4-8.壓力桶之溫度須保持在47±1℃,鹽水桶之溫度在35±1℃
4.9試驗室的相對溫度須保持在85%以上,更高的相對濕度的要求可由買賣雙方協議之
鹽霧試驗的主要試驗條件之
試樣
5-1.采取位置:試樣可從制品之主要表面采取或制品本身做為試樣,但如無法以制品試驗或判斷時,可由當事者雙方協議以試驗片代替.此試驗片必須能代表該制品者。
5-2.尺度:試驗片之標準尺寸150×70mm,或100×65mm.
5-3.數目:試樣之數目由買賣雙方協議之
5-4.試驗前處理
5-4-1.試樣依鍍層性與清潔程度而須做適當清洗,不能使研磨劑及具有腐蝕或抑制作用之溶劑清洗,且清洗方法不得損傷表面.至于不銹剛試樣可由買賣雙方協議使用硝酸清洗與鈍化,試樣經清洗后(通過撥水性試驗)以與凈之布或吸水將水分檫干,或于無油之干燥空氣吹干.不得已時,可使用氧化鎂膏。此膏狀物乃10g試藥級氧化鎂加入100mL的蒸餾水中。
5-4-2.若非另有規定,否則試樣切口及因掛色而造成底材露出部分,或因識別記號所造成鍍層缺陷處。于試驗時應覆以合適之保護層。如硬蠟(ceresin wax),乙烯膠帶等絕緣物。
5-4-3.手紋污染會造成嚴重的**試樣結果,試樣于清潔后不得有任何手紋的污染。
試樣之置放:試驗中,試驗室內之試樣的位置符合以下條件:
6-1.試樣之主要表面與鉛垂線成15度至30度傾斜,又自試驗室上方俯視時應與噴霧之主要流動方向平行。特殊零件具有很多方向的主要表面,需要同時測試時,可取多件試樣置放,務必使每個主要表面能同時接受鹽水的噴霧。
6-2.試樣之排列,應使噴霧自由地落至全部試片上,不應妨礙噴霧之自由地落下。
6-3.試樣不可互相接觸,也不可接觸到金屬性導體或有毛細現象作用之物質,以及其它支持架以外之物。
6-4.鹽水溶液勿從一個試樣滴流至其它試樣上。
6-5.試樣識別記號或裝配孔應覆于下方。
操作:試驗室及鹽水桶之溫度調整至攝氏35度,壓力桶之溫度為攝氏47度,噴霧壓力保持在1.00±0.01lkgf/cm2時,即可開始噴霧。
7-1.試驗條件:試驗條件如表1。
7-2.試驗時間:為自噴霧開始至終了之連續時間。試驗時間為電鍍層的一重要質量數據,其所需時間可由買賣雙方協議之。
7-3.試驗后處理:噴霧試驗完畢,開啟試驗室上蓋時,勿使溶液滴下而小心取出試樣,不得損壞主要表面,迅速以低于38℃之清水洗去粘附之鹽粒,用毛刷或海綿去除腐蝕點以外之腐蝕生成物,并立即以干凈壓縮空氣干燥之。
記錄:若非買賣雙方另有協議,否則本試驗應有下列之記錄:(附表2為參考性記錄表)
8-1.配制鹽水時,所使用的鹽與水的質量。
8-2.試驗溫度記錄.
8-3.噴霧采取器的的裝置,每天應如下列記錄:
8-3-1.噴霧量
8-3-2.收集溶液在室溫時的比重或濃度
8-3-3.收集溶液的PH值
8-4.試樣的種類、形狀、尺寸與數目。
8-5.試樣的前處理清洗與處理清洗的方法。
8-6.試樣于試驗室內的置放方法。
8-7.依第5.4.2節所用的被覆方法。
8-8.噴霧時間。
8-9.試驗時間若有中斷,則須記錄其中斷的原因與時間。
8-10.其它檢查的所有結果。
判定方法:測定面腐蝕狀況判定。起泡、裂痕等使用標準難以判定者,可用附有標尺的放大鏡判定,或由買賣雙方事先協議之方法判定之。